安徽華源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
包裝規(guī)格:10ml X 5支 | |
招商區(qū)域:全國?全國各地區(qū) | |
銷售渠道:處方藥 | |
批準文號:Z41020833 | |
主要成份:丹參、降香。輔料為: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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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次數(shù):4909 | |
更新時間:??2024-10-17 10:4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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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規(guī)格:10ml X 5支 | 銷售渠道:處方藥 | 招商區(qū)域:全國全國各地區(qū) |
產品功效:擴張血管,增進冠狀動脈血流量。用于心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用法用量:不良反應
1.全身性損害:過敏樣反應、過敏性休克、紫紺、發(fā)熱、寒戰(zhàn)、暈厥等。
2.呼吸系統(tǒng)損害:呼吸困難、胸悶、咳嗽、喘憋、喉水腫等。
3.心血管系統(tǒng)損害:心悸。
4.中樞及外周神經系統(tǒng)損害:頭暈、頭痛。
5.皮膚及其附件損害:皮疹、瘙癢。
6.胃腸系統(tǒng)損害:惡心、嘔吐。
禁忌
1.對本品或含有丹參、降香制劑有過敏或嚴重不良反應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有聚山梨酯80,對聚山梨酯80類制劑過敏者禁用。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4.月經期及有出血傾向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不良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應在有搶救條件的醫(yī)療機構使用,用藥后出現(xiàn)過敏反應或其他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并及時救治。
2.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規(guī)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藥。
3.嚴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療程。按照藥品說明書推薦劑量、療程使用藥品。不超劑量和長期連續(xù)用藥。
4.用藥前應仔細詢問患者用藥史和過敏史,對過敏體質者慎用。
5.用藥前應認真檢查藥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發(fā)現(xiàn)藥液出現(xiàn)渾濁、沉淀、變色、結晶等藥物性狀改變以及瓶身細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藥品稀釋應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配制,不得隨意改變稀釋液的種類、稀釋濃度和稀釋溶液用量。配藥后應堅持即配即用,不宜長時間放置。
7.嚴禁混合配伍,謹慎聯(lián)合用藥。中藥注射液應單獨使用,禁忌與其他藥品混合配伍使用。謹慎聯(lián)合用藥,如確需要聯(lián)合使用其他藥品時,應謹慎考慮與中藥注射劑的間隔時間以及藥物相互作用等問題。
8.鹽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與香丹注射液存在配伍禁忌。
9.與喹諾酮類藥物配伍后產生淡黃色沉淀,因此嚴禁直接配伍,并且禁止采用兩者前后順序靜脈滴注的合用方法。
10.與鹽酸川穹嗪配伍混合后立即出現(xiàn)乳棕色凝塊,臨床的確需同時合用時,應分別加入,并在兩組液體之間加輸足量的其他液體。
11.特別注意避免與PH較低的注射液混合合用,如環(huán)丙沙星注射液、胃復安注射液、心得安注射液、維生素B1、維生素B6等,否則易產生沉淀。
12.不宜與抗癌藥如阿糖胞苷、環(huán)磷酰胺、氟尿嘧啶等合用,因其能促進惡性腫瘤的轉移;不宜與止血藥合用,如維生素K、凝血酶等;不宜與抗酸藥同用,如氧化鎂合劑、復方氧化鎂合劑、胃舒平、胃得樂片等;不宜與麻黃堿、山梗菜堿等合用;不宜與阿托品合用;不宜與鹽酸利多卡因、肌苷注射液配伍合用。
13.在治療期間,心絞痛持續(xù)發(fā)作,宜加用硝酸酯類藥。若出現(xiàn)劇烈心絞痛,心肌梗死,應及時急診救治。
14.對老人、兒童、肝腎功能異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藥注射劑的患者應慎重使用,加強監(jiān)測。對長期使用的在每療程間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
15.加強用藥監(jiān)護。用藥過程中應緩慢滴注,同時密切觀察用藥反應,特別是開始30分鐘。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藥,采取積極措施救治患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禁用。
用法用量:不良反應
1.全身性損害:過敏樣反應、過敏性休克、紫紺、發(fā)熱、寒戰(zhàn)、暈厥等。
2.呼吸系統(tǒng)損害:呼吸困難、胸悶、咳嗽、喘憋、喉水腫等。
3.心血管系統(tǒng)損害:心悸。
4.中樞及外周神經系統(tǒng)損害:頭暈、頭痛。
5.皮膚及其附件損害:皮疹、瘙癢。
6.胃腸系統(tǒng)損害:惡心、嘔吐。
禁忌
1.對本品或含有丹參、降香制劑有過敏或嚴重不良反應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有聚山梨酯80,對聚山梨酯80類制劑過敏者禁用。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4.月經期及有出血傾向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不良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應在有搶救條件的醫(yī)療機構使用,用藥后出現(xiàn)過敏反應或其他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并及時救治。
2.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規(guī)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藥。
3.嚴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療程。按照藥品說明書推薦劑量、療程使用藥品。不超劑量和長期連續(xù)用藥。
4.用藥前應仔細詢問患者用藥史和過敏史,對過敏體質者慎用。
5.用藥前應認真檢查藥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發(fā)現(xiàn)藥液出現(xiàn)渾濁、沉淀、變色、結晶等藥物性狀改變以及瓶身細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藥品稀釋應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配制,不得隨意改變稀釋液的種類、稀釋濃度和稀釋溶液用量。配藥后應堅持即配即用,不宜長時間放置。
7.嚴禁混合配伍,謹慎聯(lián)合用藥。中藥注射液應單獨使用,禁忌與其他藥品混合配伍使用。謹慎聯(lián)合用藥,如確需要聯(lián)合使用其他藥品時,應謹慎考慮與中藥注射劑的間隔時間以及藥物相互作用等問題。
8.鹽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與香丹注射液存在配伍禁忌。
9.與喹諾酮類藥物配伍后產生淡黃色沉淀,因此嚴禁直接配伍,并且禁止采用兩者前后順序靜脈滴注的合用方法。
10.與鹽酸川穹嗪配伍混合后立即出現(xiàn)乳棕色凝塊,臨床的確需同時合用時,應分別加入,并在兩組液體之間加輸足量的其他液體。
11.特別注意避免與PH較低的注射液混合合用,如環(huán)丙沙星注射液、胃復安注射液、心得安注射液、維生素B1、維生素B6等,否則易產生沉淀。
12.不宜與抗癌藥如阿糖胞苷、環(huán)磷酰胺、氟尿嘧啶等合用,因其能促進惡性腫瘤的轉移;不宜與止血藥合用,如維生素K、凝血酶等;不宜與抗酸藥同用,如氧化鎂合劑、復方氧化鎂合劑、胃舒平、胃得樂片等;不宜與麻黃堿、山梗菜堿等合用;不宜與阿托品合用;不宜與鹽酸利多卡因、肌苷注射液配伍合用。
13.在治療期間,心絞痛持續(xù)發(fā)作,宜加用硝酸酯類藥。若出現(xiàn)劇烈心絞痛,心肌梗死,應及時急診救治。
14.對老人、兒童、肝腎功能異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藥注射劑的患者應慎重使用,加強監(jiān)測。對長期使用的在每療程間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
15.加強用藥監(jiān)護。用藥過程中應緩慢滴注,同時密切觀察用藥反應,特別是開始30分鐘。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藥,采取積極措施救治患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禁用。